知识园地
提高业主维权意识,实现业主自治管理
来源:本站 点击数:1763 字体大小:
    一是普遍缺乏权利意识和公共意识,不关心公共事务。
    中国第一个业主委员会1991年成立于深圳天景花园。当年出生的孩子,今天已经读大学了。但就整体而言,绝大部分业主仍旧不关心小区的公共事务。对于自己房子里的一条裂缝、一处渗水,业主通常会看得很重,这当然也是应该的,但对于家门以外的事情,大多数人会认为与己无关,懒得去管。比如有人欠物业费,有人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,有人违章装修甚至在共有部位搭建,大多数业主的反应是视而不见,或者认为这应当由物业公司去管,与自己毫不相干。对于业主自治的组织——业主大会,很少有人会去关心和参与,不觉得这关系到自己的重要权利。因此,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或者难以成立,或者徒有其名。即使是在引入物业管理最早的深圳,也没有实现真正的业主自治。
    二是很少有人愿意为小区的管理贡献力量。
    商品房的业主,大部分属于中产以上阶层,其中不乏有识之士、管理人才。但到了管理自己小区事务的时候,却很少有人愿意承担。90年代北京曾有一些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知识分子业主,满怀热情,通过竞选当上了小区的业委会主任,但没有多久,大都碰壁灰心、黯然退出。2008年北京“建外SOHO”小区出现管理乱象,该项目的开发商潘石屹作为业主一员接受电视台采访,表示忧心如焚,但也无能为力。显然,他也没有参与到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当中来。还有一个事实是,小区居民中有相当比例是行政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,他们在自己的机关中,管理着各种社会事务,运筹帷幄,但自己的小区乱成一团,他们却无动于衷。这就提出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:为什么在人才聚居之地,会出现管理灯下黑的情况?是群体的素质差,还是缺乏管理人才?显然两者都不是。只能说明,少有人愿意投身于小区的公共事务,其原因也很简单:干大家的事,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,出力不讨好,从自己的得失利害出发,不参与才是最明智的选择。
     三是维权缺乏理性。
    近年来业主维权的事件此起彼伏,然而平心而论,真正有理有节最终取得有利结果的,不过少数,大多数都是轰轰烈烈闹过一阵,就烟消云散。从媒体披露的许多“维权”事件上来看,业主们常用的还是“阶级斗争”的思路,把维权的对象(通常是开发商或者物业企业)推定为敌对势力,好像非采用极端方法不足以争取权益。最近深圳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,业主因细微质量瑕疵,在自家阳台上张挂标语指该楼盘为“豆腐渣工程”,被开发商以侵害名誉权告到法院,法院判业主败诉,赔偿开发商2000元。此案中,业主显然是冲动行事,反而是开发商懂得诉诸法律途径“维权”。本来,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、商品房质量争议,国家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,当事人之间也有明确的合同约定,按照法规与合同,通过协商、仲裁、诉讼解决争议,是正当而有效率的途径。一些业主动辄选择非理性的方式,说明他们还不成熟,不懂得怎样行使业主的权利,这也是不会当家的一种表现.
 
东晨社区
知识园地
员工之家
推荐信息
·新年新气象,东晨物业开春..
·实现社会和谐,建设美好家..
·疫情无情 人间有爱——西..
·年度总结
·品牌战略再结硕果!东晨物..
·东晨物业工会 冬季送温暖
·暴雪过后,东晨物业人在行..
·东晨物业例行每周大检查
·热烈祝贺东晨物业顺利通过..
 

山东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  www.sddcwy.com 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:400-689-6777
电话:0538-3273877 传真(FAX):0538-3270177公司地址: 肥城市凤山大街与龙山路交叉路口   邮政编码:271600
[设计维护] 泰安开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鲁ICP备09036577号-1